《新发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2021-12-29

由天津大学应急医学研究院牵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参与起草的T/CSEM T/CSEM00062021《新发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团体标准于20211227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并于20211231日正式实施。

新发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团体标准基于国家和社会对新发传染病(SARS、新冠肺炎等)疫情防控的需求,从多渠道数据监测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融合应用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可有效支撑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委的管理与决策,一方面可满足“平时”对传染病防治的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绩效评价等方面的管理信息需求;另一方面,满足“战时”对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重大疫情救治机制的有效支撑,提升公共卫生信息化“平战结合”能力。

该团体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完成了标准预研、标准立项、标准起草、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规定流程,历时近一年。在标准起草和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省卫生健康委、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等单位专家的支持与指导。该团体标准于20211217日通过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标准化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审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批准发布实施。

 

拓展资料:

T/CSEM T/CSEM00062021《新发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基本要求》团体标准起草组成员应急医学研究院张永忠副教授,今年同时参与了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起草工作,已将本标准的部分内容纳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武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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